學習音樂應從聆聽開始



(本文中所提的音樂,以古典音樂、現代音樂文化為討論範疇)

有別於文學、建築、雕塑、繪畫、舞蹈...這些,以視覺、觸覺來感受的藝術形式,音樂的內涵主要透過聽覺來傳遞,因此,學習音樂的起點,應在聽覺啟蒙,與聽覺思考;

多年來台灣的音樂教育,在聽的感受與思考面著墨較少,使學習者在「聽的能力尚未啟蒙」時,過早進行樂器彈奏與理論訓練;雖能很快出現學習成果,但僅止於文化的皮相,無法掌握其內在精神。

如同語言學習(音樂如同語言),母語學習過程中,無須安排呀呀學語的課程,該環境中成長的孩子,早已自然而然地透過聽覺與生活,具備了語感,這樣的能力有如「在血液之中」,與其說與生俱來,不如說「與生即習」;

舉凡吉他、爵士鼓、發軔於美國之音樂文化的學習過程中,若跳過「音樂的語感養成」,直接從操作樂器開始,將無法學到其音樂中,最具價值、人文特色的那一面。

對不同文化背景(如台灣)的社會來說,這「音樂的語感」不是理所當然地存在,所以,也無法透過模仿其教育方式,學到該文化的精髓;

畢竟沒有相同的「養成環境」少了「在血液之中」的感覺。

荒島音樂教育主張,理解養成環境的差異,學習其思考音樂的方式,能夠後天學習到「在血液之中」的素養:學習樂器與理論的同時,應進行啟蒙聆聽的啟蒙,並以更生活化的方式,持續拓展聆聽的深度與廣度。

聆聽音樂,並非單純地聽見聲音,也非過度理性地「分析」聲音,關鍵是聽到音樂時,大腦處理音樂的方式,故聆聽音樂學的是「感受音樂的方式」或者說「聽到音樂時,大腦思考的方式」

這關於家庭教育的影響,因為華人社會多數在孩子年紀還小的時候,就給予「規矩、禮貌」方面的要求,不鼓勵自由的發出聲音或舞動肢體,「發聲總有發聲的規矩」「舞動總有舞動該有的樣子」
因此孩子從小在自我探索方面受到壓抑,不易有自信,也習慣凡事皆有答案,不習慣進行「沒有框架的思考活動」,創造力也因此受限。

因此音樂教育的重點應放在「如何思考」而非「找到答案」或(把聲音動作)「做得正確」,能夠思考之後,學音樂的人才不會把自己變成一部會走路的留聲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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